離婚成立,委託人取得子女親權(監護權)、每月2萬1千元扶養費

案件背景

當事人是一位母親,婚姻關係已無法維持,她最放不下的,是年幼的孩子與每月未來的生活安定。
為了保障孩子的權益,她委託本所律師處理離婚與親權事宜。

訴訟過程

楊律師律師詳細了解當事人照顧子女的實況,協助她準備完整的照顧安排與扶養金需求,並在法院調解中,堅定地爭取孩子的最佳利益。

也協助當事人釐清未來親職安排與探視方式,並據實提出孩子生活費用的合理預估,讓調解建立在真實需要與尊重雙方的基礎上。

訴訟結果

  1. 雙方於法院調解程序中達成共識,同意離婚。
  2. 幫助當事人取得單獨監護權(親權)。
  3. 對方須每月支付扶養費2萬1千元至子女成年為止。

這份結果,讓孩子擁有穩定的生活,也讓母親能安心迎向人生下一段旅程。

如果您也在婚姻或家庭問題中徬徨,我們會用法律與溫度,陪您一起走出來。

20250415離婚成立,委託人取得子女親權(監護權)、每月2萬1千元扶養費-1